湘乡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5-10-01 10:36:27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胡楠 |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东山学校130周年校庆活动期间,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准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许愿灯、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禁飞区域和禁飞时段。东山学校校区及周边500米区域为禁飞区域;2025年10月1日8时至10月3日24时为禁飞时段。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湘乡市公安局

2025年9月30日

责编:胡楠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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